本報北京12月13日電 (記者成慧)中國烹飪協會日前以公開信方式,請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糾正北京市工商局對“餐飲行業6種不公平格式條款”的不當處理。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13日表示,規範監管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是工商部門重要職責。
  不公平格式條款常被經營者用來免除自己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或排除消費者權利,往往會損害到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又被稱為“霸王條款”。
  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向社會發佈了“禁止自帶酒水”、“消毒餐具另收費”、“包間最低消費”等餐飲行業常見的6種不公平格式條款,引起社會普遍關註。
  12月11日,中國烹飪協會以公開信的形式向工商總局提出,“不公平表述”以偏概全,“違法定性”理由牽強,行政干預違背改革原則,並請工商總局對北京市工商局此次行政行為及時予以制止,責令立即整改,公開道歉以消除社會輿論影響。
  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表示,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是合同法和國務院“三定方案”賦予工商部門的法定職責。北京市工商局對相關行業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進行規範和監督處理,是對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三定方案”賦予工商部門的職責的具體落實。
  這位發言人指出,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的大量存在,破壞了正常的消費秩序,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公害。開展合同格式條款行政監管工作,是工商部門服務民生、維護公平的具體體現。對於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各級工商部門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依法規範,依法查處。  (原標題:規範“霸王條款”是工商部門職責(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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